這是一件多年前的往事,有關一名女模特兒墮樓自殺的法庭案件。故事是這樣的……
事主是夜校女生,當私影模特兒,卻遭醫生「龍友」強姦。
之後,事主與同居男友商議,決定報警。
但之後又銷案了事,四日後被人發現墮樓身亡。
事後召開死因裁判庭審理。
結果,死因庭陪審團一致裁定事主死於自殺,並無任何建議。
事主的母親聞判後在庭外痛哭,不滿警方停止調查強姦案,指責警方沒有盡力調查。
事主的姐姐在庭外指責妹妹男友未有好好照顧事主;「強姦」事件後只懂和事主討論證據是否充足,之後甚至與她分手;在事主跳樓當天更拒絕露面。
整件事的始末,與命理中「女命身弱官殺為忌」的事相甚為相似。
首先,事主遇人不淑,與一名無承擔的男子同居。
在命理中,男友是官殺。男朋友不單止在事件上沒有任何的支援,反而立即「表明立場」,「劃清界線」,與事主分手,為事主增添了極大的壓力。
官殺為忌,清晰可見,此其一。
另外,事主到警署落口供後,因擔心口供對己不利,恐怕被「龍友」反告而寢食不安,最終還是銷案。
事後,死者母親不滿警方停止調查強姦案,指責警方若盡力調查。
警署是官殺之地。在事主及其家人的角度來看,報警後更增添了事主不少的憂心和恐懼。
官殺為忌,又一明證,此其二。
還有,事主當私影模特兒,其實十分危險,很容易遇上人身安全的問題,而侵犯者,當然是女命的官殺---男性。
官殺為忌,莫過於此,此其三。
對於事主不幸的遭遇,玄善堂寄予無限的同情。
由始至終,事主都是受害者,不斷受到「龍友」、「男友」和「報警」(三者在命理上都屬「官殺」範疇)的人和事所困擾,身心受到極大的煎熬。
事主不知如何是好,最終走上不歸的絕路。
或者,這個個案,可以作為女命身弱官殺為忌的註腳。
女命官殺為忌偏偏就會惹上官殺傷身…命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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