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/3/2014

命理上的遺傳

父母的性格、面相特徵等會遺傳給下一代,早已從生物學角度得到證實,不用懷疑。不過,大家可曾聽過命理也會有遺傳呢?有時候,我們會發現,如果父母的婚姻有問題,他們的子女也會遇上類似的遭遇。這就是命理上的遺傳。

近日玄善堂重溫《鵲橋命理5》便發現有這個真人真事的命例:某女士本來和父母一起在國內居住,父親從事小生意。後來因為種種的原因,父親在香港再婚,那位女士「無端端」多了一個「阿媽」。母親本來很反感,要求離婚。不過,又因為種種的原因而「屈服」,接受事實,連「大婆」也當不成,只好接受「平妻」的對待。若干年後,那位女士長大,在父親的介紹下與一位香港男士結婚。初時,大家都很要好的,可惜國內實在太多誘惑,結果,那位女士又從行母親的舊路:丈夫有外偶。同樣,女士亦由於種種的原因而沒有離婚。那位女士的八字如下:

坤造:丙申、庚子、乙卯、丙戌

單從原局來看,有以下的特徵:

1.月柱和日柱天合地刑,日主乙木與月干庚官相合,地支子卯相刑。

2.年支和月支子申半合不化。(不化也是合住了)

3.日支和時支卯戌合傷成化。

從八字看,月柱是父母宮,所以有時我們可以從月柱的剋合沖刑中得到一點父母感情的信息。好像這位女士,她的月柱天干庚官和日元乙相合,地支申子半合不化,子卯相刑。又合又刑,可以看出父母感情有問題。另外,日柱代表自身,天干是自己,地支是夫妻宮,所以是看自身姻緣的重要宮位。日元乙木與月干庚官相合,官來合己,主丈夫與自己的關係密切,不太容易分開,所以就算婚姻出現問題,也不太容易和丈夫分開。夫妻宮與月支子卯相刑,相刑是一種彼此相害之意。時支和夫妻宮卯戌合化,夫妻宮逢合,有情不在宮之象。加上此女命天干透兩傷官剋庚官,地支卯戌又合化傷,傷官透干通根,傷強官弱,官星受傷,主婚姻不美。由於八字的合刑都發生在月柱和日柱之上,月柱代表父母,日柱代表自己,所以婚姻不如意的宿命便發生在母女兩代之上。

人生如此,能不嘆一句無奈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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