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/2/2014

故事一則


早前,各大傳媒報章廣泛報道在大火中捨身救妹的十八歲少女的感人事跡。令人看後不勝唏噓。她是學校的好學生,父母的好女兒,妹妹的好姐姐。為何好人無好報?是否命中如此?可惜沒有她的八字,有關上述的疑問不得而知。不過,在古代就有不少文章講及命數的問題。
 
清人紀曉嵐的《閱微草堂筆記》曾記載過這樣的一個故事:
 
紀曉嵐的族祖雷陽公曾說過,他有一位朋友在機緣巧合下碰見一位陰間的官吏,彼此暢談一番。其後,他把這段對話摘要地複述出來。
 
友人問:「人說命運皆早已有定數,是不是呢?」
 
冥吏答道:「正是如此!」
 
友人又問:「那麼定數可以改變嗎?」
 
冥吏回答說:「可以的!大善可以改變定數,而大惡亦同樣可以改變定數。」
 
友人再問:「是誰人可以決定定數?又有誰人可以改變定數呢?」
 
冥吏答道:「其人自定自移,鬼神無權也!」
 
所謂「自定自移」,即是說吉凶禍福皆是自作自受。古人常說:「自作孽不可活!」故此,在未做出為非作歹之事前,應該自我警惕,三思後行,自求多福。
 
「鬼神無權」,就是說吉凶禍福由人自召,與鬼神無涉。人若不自我努力,只靠求神問卜,實在是於是無補的。
 
以上「自定自移,鬼神無權」的觀點好像很有道理,可是面對捨身救妹的「愛心天使」的不幸,我們又當如何解釋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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